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武隆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武隆城管住保函〔2025〕1号)已收悉。根据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报批武隆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用地及规划手续的复函》(武隆规资函〔2025〕46号),结合重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武隆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武隆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二、项目代码:2408-500156-04-01-655091。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地址:重庆市武隆区羊角、凤来、江口、鸭江、和顺、文复、接龙、赵家、白马、庙垭、长坝等片区。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对武隆和顺、文复、凤来等11座污水处理厂(总日处理能力达302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系统等老旧设备及工艺进行更新改造。更新设备158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曝气系统设备8套、更新格栅机9台、更新污水搅拌器6台、更新鼓风机5台、更新潜污泵59台、更新闸阀8个、更新计量泵6台、更新隔音设施6个、更新过程仪表5台、更新变压器5台、更新污泥脱水 10台、更新电磁间 20 台、更新中控系统11台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274.1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1698.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18.78万元,工程预备费1057.3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八、建设时限:13个月。
九、招标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符合邀请招标的条件除外),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十、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开工建设。
接此批复后,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节能审查等相关报建手续。请你们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规定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完善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得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况。同时,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确保工程早日建成投用,发挥效益。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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