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隆江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武隆区芙蓉街道苏家河山洪沟治理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武隆隆江文〔2024〕15号)已收悉。为了提升两岸防洪能力,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根据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提前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武隆水利发〔2024〕35号),重庆市武隆区水利局、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后续专项结存资金消减和重新安排资金计划(2024年第一批)的通知》(武隆水利发〔2024〕82号)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武隆区芙蓉街道苏家河山洪沟治理建设工程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规划许可的复函》(武隆规资函〔2024〕195号)文件要求,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就武隆区芙蓉街道苏家河山洪沟治理建设工程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武隆区芙蓉街道苏家河山洪沟治理建设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4-500156-04-01-229382。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武隆区隆江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地址:武隆区芙蓉街道柏杨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岸线整治总长度2290.18米,新建便民桥一座,改建便民路1条,改建临水侧安全防护栏杆570米。主要包括N7.5浆砌石挡墙、护岸人行道路、安装防护栏杆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136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10.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5.90万元(包含施工临时工程62.31万元、独立费用156.31万元、水土保持措施费42.78万元和环境保护费34.50万元),基本预备费61.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专项资金。
八、建设时限:12个月。
九、招标核准:工程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达到《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之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市政府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十、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开工建设。
接此批复后,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节能审查等相关报建手续。请你们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规定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完善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得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况。同时,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确保工程早日建成投用,发挥效益。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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