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芙蓉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芙蓉街道芙蓉东路南溪南路综合环境整治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代实施方案)的函》(芙蓉街道函〔2023〕109号)已收悉。为落实区委2023年全区重点项目专题会议、区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精神、《关于下达武隆区2023年度乡镇(街道)民生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武隆发改发〔2022〕383号)和《关于同意变更芙蓉街道芙蓉东路南溪南路综合环境整治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及总投资的复函》(武隆发改函〔2023〕120号)要求,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芙蓉街道芙蓉东路南溪南路综合环境整治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8-500156-04-01-280168。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芙蓉街道办事处。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地址: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东路社区。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门面门头改造4处;墙面、路面美化:标语标牌安装67.5平方米,门面路段美化处理105平方米,楼梯及巷道,厕所等抹灰刷漆589.5平方米,主题绘画60平方米;阶梯美化180平方米;含讯花卉场地改造105平方米;新增木作仿古装饰270平方米;墙面绿化160平方米、增加花箱50个;夜间亮化:地面灯50盏,壁灯30盏;节点装置类12处。。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167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158.3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39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民生项目补助资金150万元,街道自筹17万元。
八、建设工期:3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1月)。
九、其他要求:本项目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项目单位在实施环节中要严格按照以工代赈相关工作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坚持“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优先吸纳当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通过设备、场地等开展实用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帮助务工群众掌握实际操作技能,最大化拓展就业岗位,带动农民工增收。要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15.461万元,并规范签字确认和公示公开等程序。业主单位和实施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时,应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相关事宜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基本建设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请你们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规定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完善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确保工程早日建成投用,发挥效益。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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