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K34595247M/2021-00147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发改发〔2021〕9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1-08-31
  • [ 发布日期 ]
  • 2021-08-31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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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山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1469号)要求,经研究,现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第一批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市委印发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政策文件和国家、市政府印发的“十四五”规划纲要等部署,结合《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要求和以工代赈综合示范工程建设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分解下达

本次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1025万元,其中:劳务报酬不低于154万元(分项目计划详见附件)。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建设垃圾回收站、污水处理站、生态护林房、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不得用于房屋风貌改造,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不得用于购买交通工具、大中型机械设备、滴灌管网、种苗仔畜及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带着就业走”的原则,积极组织吸纳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发放比例须不低于中央资金的15%,并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三、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按期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区发展改革委报告。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要会同区级行业管理部门发挥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加强项目监管,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督查问责。

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于每月10日前及时向区发展改革委上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以便区发展改革委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市发展改革委将每月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监测情况将作为后续安排资金计划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支持实施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配套设施以及林业生态建设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15%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同时,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们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其他有关要求

项目单位要注重扶志扶智,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脱贫群众和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防治致贫返贫。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按照打造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综合示范工程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利益机制联接等多种赈济模式探索,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以工代赈作用。

附件:1.重庆市武隆区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重庆市武隆区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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