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报告
——2020年7月28日在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0年全区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条例情况
(一)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区委、区政府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事关全区经济发展大局的系统工程和重要任务抓在手上,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2019年底将营商环境工作由区政务办调整至区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2020年2月,两办印发《关于调整武隆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形成了以卢红区长为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1个专项小组的组织架构,统筹协调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为承接此项工作,区发展改革委成立营商服务中心,落实编制由专人负责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强化议事规则。印发了《武隆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确保组织架构运行顺畅,建立了每季度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双月一次联席会议、每月一次专项小组专题会议的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已召开2次营商环境联席会,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印发了《武隆区2020年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对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加强专业专项培训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明确了职能职责。切实发挥营商环境监督部门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跨部门的权威性协调机制和贯彻落实《条例》相关工作制度,将《条例》贯彻落实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责任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将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及时行动、迅速在全区范围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一是加强对《条例》学习。组织召开了2次全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世界银行考核指标体系和方法论进行了专题学习,围绕对标世行标准,对新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牵头部门针对各自领域对营商环境以多种形式组织了集中学习。二是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印发了《武隆区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围绕氛围营造、政策推介、成果展示、内部通报等工作,形成了宣传工作任务清单。充分发挥媒体融合宣传主阵地的作用,通过武隆日报、政府门户网、武隆手机报、“两微一端”等传播平台,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条例》详细内容。政府门户网开设“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 专栏,武隆日报开设普法栏目《法治在线》,并邀请律师深度解读《条例》,在武隆手机报每天推出1条宣传标语,电视开机页面长期投放了3幅宣传海报,游走字幕拉底3条标语长期滚动播放。对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开展地集中宣传、学习培训、政务服务等工作,进行详尽地报道。截至目前,共推出营商环境系列动态报道35篇次。三是开展专项培训。各牵头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开展了系列的培训,完成获得信贷指标“企业专场”“金融机构专场”线上培训、纳税政策解读、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培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培训、获得用电线上业务办理培训。正在积极筹划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干部业务教育培训,对《条例》作详细解读,针对11项世行指标组织系统培训,拟于8月中旬正式启动。
(三)完善督查督办体制。区营商办制定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方案,将会同区民经办、区政府督查科、区纪委监委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多形式的专项督查,并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督查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对今年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建立任务清单,从8月开始每月收集汇总全区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并按季度形成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情况通报提交区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审阅,以全面掌握全区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同时,拟于今年10月邀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全区营商环境的工作情况及《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四)全面清理不符合《条例》规定的现行规定。按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全区已经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共5件,已经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1件,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4件,其中需区政府出书面决定废止的有3件。
(五)聚焦贯彻《条例》抓重点工作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条例》精神,根据《武隆区2020年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的具体目标任务,抓实抓牢各重点专项工作。
1.开办企业方面。持续推进各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全面推广渝快办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事项全部集中到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全面升级改造开办企业综合窗口,设置2个无差别综合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同一窗口进出”的原则,进一步缩短注册登记时间,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制;全面推行企业设立登记电子化、无纸化和智能化;推行注册登记“容缺受理”;完善无产权证明核查制度;设置自主服务区,全程帮办市场主体登记;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
2.办理施工许可方面。一是推进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着力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二是推进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切实提高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办理质量。目前,无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的申报项目。
3.获得电力方面。一是严格执行电力用户减少获得用电环节、压减获得用电时间、降低获得用电费用、提高电费透明度等优化获得电力营商环境措施,确保市级政策在我区落到实地。
二是强化网上业务办理。在全区推广“网上国网”APP平台,实现居民少跑腿,不跑腿。对线上线下业务类型办理进行梳理,拟定流程办理清单。三是提前对接新入企业,尽早谋划供电接入方案,对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项目,取消“外部工程实施”,进一步压减环节至2个,确保早日通电。
4.登记财产方面。针对《条例》实施前存在的窗口设置不合理、业务办理时限长、基础数据薄弱等问题,切实改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窗口设置,积极落实便民服务措施。设置综合受理窗口,与税收窗口合并办公,对存量房交易实行“一窗办理”。办事时限大幅压缩,存量房转移登记可实现0.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登记即时办结。二是推行登记业务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数据已与住建、税务、法院、公积金中心、银行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全面实现网上办、“不见面”办。三是开展数据清理。全面清理我区城镇土地房屋的错误信息,并进行修正,为全区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提供基础数据保障。四是提升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学习、业务交流、考试等制度,提高登记人员业务能力。加强日常管理,设立满意度评分器,公开监督投诉电话,让服务对象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5.获得信贷和帮助少数投资者方面。一是有序推进扩增量稳存量降成本惠企业,开展“再贷款暖企百日行动”,实施主办行、企业走访制度,建立绿色通道,落实新增授信、无还本续贷、展期等政策。共运用专项再贷款向4家重点名单保供企业发放贷款0.27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95%;运用再贷款专用额度和新增再贷款累计为381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3.45亿元,加权平均利率4.54%;为193家受困企业提供展期或延期还款支持3.31亿元,为875家企业续贷6.33亿元,为348家企业降息、节约利息支出337.16万元;累计对接走访企业、个体工商户3859家(次),为2362家企业(含续贷)开通信贷审批绿色通道,为1837家企业新增授信21.17亿元,为2049家企业发放贷款21.45亿元,加权平均利率5.04%。二是聚集支持重点,对20个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新增授信33.32亿元,实际提款18.28亿元,加权平均利率5.71%,下半年将再投放8.96亿元。三是实现全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提升,金融总量不断扩大,金融运行保持平稳良好。截止6月底,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492.57亿元,同比增加70.41亿元,增长16.68%。
6.纳税方面。一是认真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台账管理,建立抗疫优惠政策退免税台账、优惠政策测算台账和优惠政策落实台账等多项情况反馈台账,确保减税数据准、政策效应好。1-4月,全区新增减税3300万元,其中: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减税1700万元。二是深入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深入推进在线办、预约办、错峰办、邮寄办等便利化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发票的邮政寄递率达到了72%,网上办税率走在全市前列。不断升级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积极推广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渝快办”等形式的移动办税渠道,增加、更新各类设备16台,实现全程网上办。最大限度压缩办税次数和办理时限。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推进多缴、误征退税无纸化,同时将简化退税资料服务范围拓展至自然人,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简并退税流程,有效缩减退库办理时间。三是积极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和“银税互动”。积极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帮助解决资金困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今年累计对全区3040户纳税人集中开展了纳税信用等级评价,评出A、B级纳税人共1232户,占参评户数的40.51%。落实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共享机制,充分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过银行“税e贷”等金融产品为守信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守信企业健康发展。截至5月底,共助力109户小微企业,由金融机构发放信用贷款110笔1407.5万元,切实缓解了企业复工复产的资金压力。
7.跨境贸易方面。一是全面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引导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便捷、准确报告投资信息。二是优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工作,优化外贸项目审核流程,加强与企业信息沟通联系,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库。落实专人负责,优化审核流程,审核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之内。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大龙网投资国际服务贸易产业园。四是积极推进我区外资企业复工复产,现已复工外资企业有2家。
8.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方面。一是建立法院破产案件管理台账,督促加快办案进度。推行民商事案件立案环节无纸化,网上提交诉状后无需再线下提交,为当事人立案提供便利。制定《庭前会议规则》,提高庭前会议适用率。完成自动分案系统规则录入工作并上线运行,今年以来,613件新收民商事案件全部实现随机分案。二是突出监管重点,明确院庭长流程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审限扣除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再次开庭次数、压缩多次开庭间隔时间,实行临近审限案件提示通报制度,以规范、精细的审判管理推动审执质效持续提升。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将网上无纸化立案、庭前会议、扣除审限、鉴定评估耗时等作为案件常规评查的重点,评查结果与法官绩效奖金挂钩。开展长期未结案、文书上网、卷宗归档、专项清理,截至目前,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54件,全部落实责任领导和结案时限,裁判文书公开率122%,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99.34%。
9.政府采购方面。一是进一步优化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制定了《2020年重庆市武隆区关于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精神深入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武隆营商办发〔2020〕4号),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前、招标中和招标后的行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印发《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工作的通知》,重新修订印发《重庆市武隆区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项目随机抽取承包商管理办法》,重新组建了备选承包商库。二是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印发了《查处招投标违法案件操作规程》,规范了违法案件查处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出台《关于规范我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线下项目的发包方式。编制《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目前正提交区常务会讨论),进一步明确了招投标领域的监管职责。三是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违法整治。认真办理招投标信访投诉,对今年接到涉及招投标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投诉2件(次),纪委转办信访案件3件,市审计局三峡后续审计问题转交办3件。严格履行评标专家评标监管,对评标专家违规行为采用计分制考核考勤。针对人畜饮水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开展了督查,督促施工企业按合同认真履约。针对区级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提前召开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招投标推进协调会,对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预研判,降低招投标主要环节的违法风险点。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不同程度存在差距。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具体表现在,少数部门还存在放权不彻底、内部流程简化不够、窗口业务人员能力不足等问题。少数工作人员“优化服务”的主动性不强,主动协调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够,没有真正站到市场主体的感知角度去优化窗口工作,与世界银行评测标准及要求差距较大。二是工作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在,市级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较多,部分指标的培训工作还未序时开展,区级部门在政策理解和执行上力度还不够,与政策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政策执行中,结合武隆实际探索的改革和创新举措不多。三是全方位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密。各指标牵头部门对当前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主动服务下沉力度不够,对现有政策、工作落实举措的解读力度不够,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氛围总体还不够浓烈,市场主体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的认识、把握、感知还不够,政策体验感总体较差。四是各项考核指标要进一步厘清并有待改进。2019年,全区2019年营商环境考核排名全市靠后,渝东南排名倒数第二,究其原因,除在硬件、部分工作开展上存在差距外,还存在部分指标牵头部门对考核细则不清楚,未能对企业信息填报进行正确的指导,企业对部分指标填录不明确的原因,导致影响了该项样本的考核。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力度贯彻落实《条例》,狠抓各项重点落地落实。各牵头部门要继续加强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各自职能出台相应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强化软环境建设。一是开办企业方面,按照优化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流程,切实落实综合窗口设置和服务规范,推动实现开办企业“一次提交”、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全流程“一日办结”。二是办理施工许可方面,继续推动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提质量。巩固工程建设领域改革成效、促进形成一批全流程改革案例,完善审批管理系统、一窗办理、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制等举措,落实“事前跨前一步服务、事中及时预警纠偏、事后信用奖惩”等措施。三是获得电力方面,实行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电网企业“一口受理”,针对在用电地址外申请新装、增容报装接电的电压等级为10千伏及以下的非居民电力接入项目和用户,进一步压时限、减环节,切实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四是登记财产方面,坚持“短平快”和“巩固提升”相结合,实行“一网通办”,推动全区登记财产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基本达到国际标准。五是获得信贷方面,围绕合法权利度指数和信贷信息深度指数两方面评估重点,推行不动产抵押网上登记,整合签订贷款合同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环节,压缩信贷业务各环节办理时限,实行涉信贷政务限时办结,精简申贷材料,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六是保护少数投资者方面,推动公司强化信息披露、压实董事责任、提高投资者诉讼便利,注重落实证券监管规则、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及法庭证据规则依据,针对执业律师加大政策宣传和介绍力度,确保信息披露透明度、董事责任程度、诉讼便利程度、股东权利、所有权和管理控制、公司透明度等6项评价指标得到提升。七是纳税方面,依法持续推动各类“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推进“全程网上办”,压缩办税次数、减少办税时长、提高办税效率。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八是跨境贸易方面,严格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优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力打造更好更优更高效的商务环境。九是执行合同方面,以提高案件审判质效、优化诉讼服务和加强司法公开为重要抓手,以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为推动,推行调裁一体、简案快审,对商事审判立、审、执全流程提速增效,进一步简化与完善司法程序和时间消耗。十是办理破产方面,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网络拍卖在破产程序中的应用;落实强化董事责任法律及政策规定,保障债权人的清偿利益,提升破产框架力度指数;完善破产援助专项资金、企业信用等配套机制。十一是政府采购方面。立足对政府采购的公益事业(工程)从项目的发起、立项、招投标、工程实施、付款、竣工决算等整个生命周期过程的效率基准评价,全面提升公共采购的效率、质量、透明度、完整性,进一步完善异议投诉处理和问责机制。
(二)继续抓好《条例》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各指标牵头部门一是要认真对照《重庆市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培训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继续抽调精通业务流程、熟悉世行规则的业务骨干抓紧开展新一轮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业务培训覆盖面。二是围绕营商环境评价方法论,认真梳理市级有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等内容,梳理形成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清单,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体渠道向政府各部门、各市场主体推送。三是继续针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从业人员、有关中介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相应区级窗口人员进行政策宣讲和培训。结合新政策出台,持续开展后续培训,保障培训长流水、不断线。四是继续组织辖区内中小企业进行学习交流,解读新政策、演示新流程。五是对窗口人员进行技能考评,提升政务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改革措施在窗口落地。
(三)继续抓好《条例》集中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区委宣传部牵头,各指标牵头部门配合,充分发挥不同媒体的特点和优势,加大力度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宣传造势。一是按照《武隆区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围绕我区各项改革举措、改革成效、典型做法、先进经验等抓好对内对外宣传。二是针对各部门、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情况、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等加大明察暗访和曝光工作力度。着力扩大《条例》覆盖范围,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努力提升律师、会计师等群体及企业的获得感共同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着力推动我区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四)开展查漏补缺,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实效。一是加大指标考核分析。针对2019年指标考核情况,各牵头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吃透考核标准、考核政策和考核方法,熟悉考核程序,立即对各自牵头指标开展查漏补缺,对排位靠后的指标,要找准症结、分析优化,尽快提出补救措施,落实整改。二是加强过程督查。区营商办会同区纪委监委、区政府督查科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督查。重点针对《条例》的贯彻落实、专项培训、集中宣传、政策执行等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追踪督查、实地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集中攻坚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营商环境和自身建设不足等方面的作风问题。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督查反馈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通过督查评估等,积极贯彻落实好《条例》各项内容,继续梳理《条例》中涉及各相关领域的硬性任务,明确下一步举措、完成时限或拟出台的配套政策措施等,坚决杜绝出现违反《条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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