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顺利执行,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三步骤”抓实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
一是明确收缴范围及对象。武隆区本级应缴国有资本收益的企业为产权层级一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项目主要包括:应缴利润、国有产权转让转入、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二是提高上缴比例。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重庆市武隆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按30%执行,按照2023年决算审计报表的“归母净利润”30%计算,武隆区2023年共计需收缴国有资本收益4800万元。三是加强催收管理。武隆区财政局及时下达《关于加快收缴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工作提醒》,区国资委明确企业上缴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目前已入库1000万元。
下一步,武隆区财政局将及时跟进国有资本收益收缴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欠缴企业进行全面跟踪,强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监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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