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00349/2024-000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3 |
重庆市武隆区金融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维护金融秩序、服务金融市场;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国家、重庆市金融政策的落地,提出我区金融工作建议,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承接上级赋予地方的金融监管职责。
3.承担全区地方金融监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4.承担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要素市场的初审、日常监管等事务性工作。
5.组织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组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承担组织全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6.实施对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承担区企业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动发展普惠金融,改善、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农村金融服务。
7.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承担在武银行机构、保险机构、金融中介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配合中央在武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重庆市武隆区金融服务中心内设4个科室(正科级):综合科、金融服务科、金融稳定科、金融发展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因本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22.2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7.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36万元。因本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4.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非法集资宣传的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武隆区金融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因本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因本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因本单位为2024年度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个,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熙羚;联系电话:023-7772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