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批示;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进行有关政策研究,协助制定武隆区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   2. 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承担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工作,掌握、了解全区离退休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和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指导离退休党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阅读重要文件、听取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区委老干局_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首页 | 政务公开 | 渝快办

部门街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 >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部门预算 >区委老干局

[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8-1005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8-01-23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批示;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进行有关政策研究,协助制定武隆区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

2. 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承担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工作,掌握、了解全区离退休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和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指导离退休党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阅读重要文件、听取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3. 落实好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调查研究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牵头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督促检查落实好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

4. 了解掌握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情况,总结推广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宣传报道离退休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典型。

5. 贯彻落实好离休干部的安置政策,协调、指导各单位解决好离休干部安置和离休干部的遗孀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组织、指导离休干部健康休养,参观我区经济建设成就和参加适宜的文体活动。

6. 抓好老干部局的自身建设,指导、协调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管理使用好老干部活动场所。

7. 承担市委老干部局和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老干部局内设办公室、生活待遇科和宣教科;武隆区老干部活动中心,下属事业(参公)单位核定编制5名,未单独预算;武隆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单列预算。现有在职职工10人,退休职工2人,代管离休干部1人,企业离休干部5人,公务用车3辆。

截至2018年1月,老干部局管理的离退休干部总人数 352人。其中离休干部16人,副处级以上老干部 336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9.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73万元,比2017年减少8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55万元,比2017年减少7.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4.18万元,比2017年减少77.95万元。主要用于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慰问、健康休养、教育培训、困难帮扶等;开展离退休党工委工作;关工委开展开展工作、读书活动等;老年大学开班办学等重点工作。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7.80万元,比2017年减少0.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8.00万元,比2017年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万元,比2017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工作中科学、合理安排离退休老干部发挥作用和服务用车,对开展关工委工作用车提供必要的保障服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9.4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8.21万元,增长38%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该表无数据。

4.政府采购情况。本年度无采购安排,故该项无数据。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老干部局

2018年1月19日



附件下载:

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预算公开附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