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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20-1024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重庆市武隆区红十字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武隆区红十字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法》及《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执行重庆市红十字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协助政府做好人道主义工作,开展备灾救灾,抢险救助、扶危济困、组织社会捐助;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参与组织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的工作;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及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工作;协助市红十字会筹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重庆分库工作;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及其他人道主义服务工作;建立应急救护培训示范基地1个;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红十字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编制规定的通知》(武隆委办字〔2017〕53号)和《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武隆区红十字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武隆委办字〔2019〕40号),重庆市武隆区红十字会为区群团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和赈济科,编制数9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含秘书长1名)。在岗人员共6人,其中编内在职人员4人,编制外临聘驾驶员1名(劳务派遣)、大学生志愿者1名,无离休、退休人员。2020年区红十字会机构规格、内设机构无变化。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2.0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06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收入较去年减少18.51 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和项目预算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7.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9万元,住房保障4.4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8.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5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6万元,比2019年减少1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6万元,比2019年减少1.51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节约开支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万元,比2019年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主要用于红十字“三救”(救灾、救助、救护)和红十字“三献”(献造血干细胞、献血、遗体器官捐献)及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等重点工作。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武隆红十字会无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7.65万元,比2019年减少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相同;公务接待费3.15万元,比2019年减少1.35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接待标准,减少铺张浪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19年减少0.5 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19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69万元,比上年减少1.63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约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情况为2.45万元,购买办公桌椅及电脑等。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0年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冉兰    联系方式:023-77720516


附件下载:

查询表(2020年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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