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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19-1023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08-30

重庆市武隆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务和政务接待的具体管理措施,拟订实施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区重要政务、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统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等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同财政部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资产处置等工作。负责制订、执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拟订机关重要公共用房建设计划;统一管理和调配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负责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计划和编制核定;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维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编制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宣传培训;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指导全区机关后勤服务和政务接待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武隆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上述职能内设6个科室:综合科、接待服务科、公共节能管理科、资产管理科、车辆管理科和后勤保障科。

(三)单位构成。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正在改革中,未确定改革方案。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50.31万元,支出总计850.31万元。收支较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67.70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是增加区委机关食堂屋顶维修、区委机关食堂勘测设计、公务车辆购置费以及人员增资等。

2.收入情况。2018年度收入合计85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0.3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5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79万元,占63.36%;项目支出311.52万元,占36.64%。

4.结转结余情况。2018年度严格执行预(决)算管理相关规定,实现收支平衡,年末结转和结余均为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5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38万元,增长13.08%。主要原因是增加区委机关食堂屋顶维修、区委机关食堂勘测设计、公务车辆购置费以及人员增资等。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29万元,增长10.86%。主要原因是增加区委机关食堂屋顶维修、区委机关食堂勘测设计、公务车辆购置费、人员增资、兑现超额绩效和扣减少公务接待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70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是增加区委机关食堂屋顶维修、区委机关食堂勘测设计、公务车辆购置费以及人员增资等。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29万元,增长10.86%。主要原因是增加区委机关食堂屋顶维修、区委机关食堂勘测设计、公务车辆购置费、人员增资、兑现超额绩效和扣减少公务接待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18年度严格执行预(决)算管理相关规定,实现收支平衡,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均为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2.05万元,占93.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29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增加区委机关食堂屋顶维修、区委机关食堂勘测设计、公务车辆购置费、人员增资、兑现超额绩效和扣减少公务接待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09万元,占3.54%,与年初预算一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7万元,占1.80%,与年初预算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12.90万元,占1.52%,与年初预算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7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增加使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随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84.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07万元,增长178.38%,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规范定额公用费用范围,调高定额标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0.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6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00万元,下降11.4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69.82万元,主要用于跨部门平台购买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0.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采购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9.8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17年未采购公务用车,本年度跨部门平台采购了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3.2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跨部门公务用车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43万元,下降15.4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费107.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国家部委、其他省市、重庆市及各区县政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5万元,下降2.6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2.40万元,下降43.49%,主要原因是严格审批接待标准和接等规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新购置和过户公务用车4辆,现公务车保有量为46辆;国内公务接待1350批次,9882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8.33元,车均购置费17.46万元,车均维护费4.2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原因是本部门为全额拨款事业,执行事业会计制度,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机、区委食堂餐桌餐具厨具和车辆保险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43.66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本部门2018年所涉及9个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工作推进顺利,结合产出、效益、满意度和管理四个方面进行了自评,结果为良及优。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创建公共节约型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遴选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验收达标单位1个,二是达到人均综合能耗低于同类型公共机构10%的目标。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1)

2.节能技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72%,二是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42%,三是人均水耗同比下降3.81%。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2)

3.外事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因公出国45人次。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3)

4.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发放8人聘用人员工资,二是车辆保障运转正常。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4)

5.机关运转后勤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参加全区资产审核436次,二是参加全区车辆管理检查2次。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5)

6.区委食堂勘测设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平面系统设计图4套,二是立体设计图4套,三是效果图3张,四是造价预算表1张,五是大样图4套,六是基装材料表4套。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6)

7.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26万元,执行数为42.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采购公务车2辆。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7)

8.区委机关食堂屋顶维修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9万元,执行数为1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工程完成率100%,二是验收合格率100%。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8)

9.区委办食堂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按年度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工程完成率100%,二是餐具采购完成率100%。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件9)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绩效评价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22271

重庆市武隆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重庆市武隆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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