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主管部门: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21〕61号)、《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9号)、《重庆市财政局等3部门关于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的通知》(渝财农〔2024〕133号)、《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3〕6号)等文件规定 ,我们组织对到人到户的财政补贴政策进行了清理,并调整更新了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现将政策清单予以公布,同时就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整更新补贴政策清单
将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由原来的27项调整更新为48项,形成“27+21”的政策清单体系(市级规定清单27项,区级自定清单21项,具体见附件)。政策清单内补贴资金应通过统一搭建的“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简称“一卡通”系统)发放。区财政局会同主管部门每年对政策清单进行动态清理,适时更新公布。
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对纳入“一卡通”政策清单的补贴项目,要通过“五大渠道”主动公开“六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六类信息”
要主动公开“补贴政策清单”,“补贴依据文件”、“补贴申报指南”、“补贴申报信息”、“补贴发放信息”、“咨询投诉渠道”六类信息。“补贴政策清单”由区财政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公开,其余五类信息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公开。
(二)全面覆盖“五大渠道”
1.政府网站。在区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设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栏目,集中公开相关信息,便于公众获取。
2.政务公开专区。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专区作用,规范摆放补贴事项清单、申报指南、申报明细、发放明细等资料。用好政务公开专区政策咨询窗口,梳理常见咨询问题并统一答复口径,不断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3.村(居)务公开栏。社会工作部门要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纳入“村务公开指导目录”,明确公开责任。申报明细、补贴发放明细应当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向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相关信息留存村(居)委会供群众随时查阅。对农机购置补贴等未通过村(居)委申报的补贴项目,业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将数据反馈至相关村(居)委会进行公开。
4.自助查询渠道。依托政府网站、“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政务公开专区自助查询设备,开通惠民惠农补贴发放记录自助查询功能。
5.其他渠道。要因地施策、因事施策,拓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公开渠道。要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及时精准推送财政补贴信息,有效覆盖外出务工人群;要积极利用“村村通”广播、“面对面”宣讲等方式,通过有声语言覆盖不识字和老年人群体;要将公开渠道延伸到养老院等集中供养机构,采取“面对面”宣读的方式,保障集中供养失能人员的知情权。
三、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
区财政局负责“一卡通”工作综合协调,负责“一卡通”系统建设维护,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清理并公布“一卡通”政策清单,负责补贴资金预算安排和拨付,负责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选择及监督。
区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政策宣传解读、补贴基础信息审核。负责将审核后的补贴资金发放数据提交“一卡通”系统,会同财政部门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负责本行业领域补贴政策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严把信息审核关,对本部门管理补贴项目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申请。
乡镇(街道)及有基础信息录入权限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一卡通”账户基础信息录入及维护,“一卡通”账户变更需农户申请并通过系统提交变更原因说明,新增和变更“一卡通”账户,鼓励使用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按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做好补贴基础信息采集核实 、补贴政策宣传解读、“一卡通”宣传推广、公开公示等工作。
代发金融机构根据业务主管部门推送的补贴发放数据,在1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并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信息(项目名称、补贴金额)告知补贴对象(包括跨行代发部分)。发放完成3个工作日内,将发放结果反馈“一卡通”系统,如跨行代发失败,代发金融机构收到退款信息后,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业务主管部门。对业务主管部门划转到代发账户不再发放或多划的资金,按规定及时清退回业务主管部门。
四、做好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工作
各相关单位在“一卡通”系统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信息安全。代发金融机构在数据交互过程中,不得擅自处理或对外提供“一卡通”系统交互数据,不得透漏交互中获悉的信息。信息公开原则上不得公开公民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电话号码等隐私信息,确需公开的要经过去标识化处理。
附件:重庆市武隆区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政策清单
37.关于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通知(武隆财政发〔2025〕37号).PDF
附件:重庆市武隆区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政策清单.xlsx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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