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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3-30

区政府:

2021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精神,紧紧围绕市财政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完善规范制度体系,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财政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财法监督综合科,负责组织全区财政法治办理、法治知识宣传等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研究年度法治工作计划,部署法治工作开展,听取法治工作总结,落实责任人员,明确责任清单。

(二)完善制度体系,确保法治工作有章可循

修订完善了《武隆区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武隆区财政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武隆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重庆市武隆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关于加强财政资金支付风险防控管理的通知》等多个规章制度,从内部监控、资金管理、重大决策、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规范,为更好地开展普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加强法治宣传,确保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一年来,选派领导班子成员7人次参加区委组织部举办的政德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党史学习教育等培训,选派局机关干部11人次参加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中青年干部培训等专题培训,选送9人次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业务骨干能力提升等培训,选送23名乡镇(街道)财政业务骨干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乡镇财政办主任效能提升专题培训乡镇财政业务骨干素质提升培训组织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通过培训、以会代训、财政业务检查等方式开展了各项普法宣传13场近3000人次,100%覆盖全系统财政干部职工。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把《宪法》宣传摆在首位,宪法日到乡镇、广场等现场场进行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其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基本特征、基本内容,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三是深入学习宣传防控疫情法律知识,积极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宣传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四是着力宣传财政法规,推进依法理财,三月法治宣传大力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疫情防控期间财税支持政策,为财政管理和财税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五是全面宣传《民法典》和宣传扶贫、农业、社保、教育、就业等财政支持惠企惠民政策。与油坊社区共驻共建,开展财政民生政策宣传及垃圾分类指导实践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六是通过职工会、支部党员大会、廉政基地教育、收看警示专题片、利用局机关LED屏幕滚动宣传等形式持续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监督提醒,全年编发警示提醒短信20余条。组织机关职工68人参加法律法规知识网上答题考试合格率100%

(四)推进“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规范有序

一是在区政府门户网渝快办公布9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在区政府网站财政局子网站公开财政监督检查方案,明确告知检查事项。二是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则和监督检查流程,实施全过程记录,规范资料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将重大执法决定纳入《区财政局党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管理,执法决定下达前咨询法律意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一是以法治思维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有差距。主要表现为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学习深度广度不够,业务知识掌握不够,视野不宽,举一反三能力不强。二是与送法到基层、普法到全民的要求有差距。特别是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新政策、新制度、新知识更新培训不适应新要求。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工作实际,研究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对策。加大法治宣传,制定八五财政普法方案,将财政干部业务素质建设纳入八五财政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以及个人考核范围,通过举办培训、讲座等形式主要宣传《宪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一是组织干部参加市级、区级财政举办的培训,在各类培训会上进行法治宣传;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对普法对象进行法治宣传;三是财政业务检查时,对检查组人员及检查对象进行法治宣传;四是利用职工会等各种会议对单位职工以会代训进行法治宣传;五是在三月财政普法宣传月、禁毒日、宪法日,到乡镇、广场等现场进行法治宣传;六是常年利用局机关LED屏幕滚动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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