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368R/2024-0002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2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财政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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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分析预测全区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对乡镇(街道)的财税政策、财税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拟订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管理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区级各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区级政府预决算公开。

5.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按规定编制区级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
    7.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债务和政府主权外债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全区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负责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财政资金管理。统一管理全区政府债务。

8.牵头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全区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

10.负责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组织实施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制度,组织实施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2.按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规定承担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指导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区级和乡镇(街道)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区级和乡镇(街道)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乡镇(街道)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6.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区税务局等部门(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2)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区级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内设12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法监督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绩效管理科、行政文教科、经济发展科、农业农村科(区统筹整合办)、社会保障科、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办)、债务管理科。

单位下属 5 个二级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乡镇财政管理中心、重庆市武隆区非税收入管理中心、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重庆市武隆区财政预算投资评审中心、重庆市武隆区财政信息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241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0.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 万元,事业收入 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14.98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413.71 万元,主要是本年将财政预算投资评审经费由2023年财政预算200万元2024年纳入本单位预算,一般公共服务经费增加363.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5.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8.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8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415.3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1879.7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05.5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10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4.76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 413.7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224.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189.61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415.3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15.36  万元,比2023年增加413.7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11.14 万元,比2023年增加 224.10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4人,公用经费调减2.8万元每人,2024年将事业人员基础绩效纳入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79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29名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404.22 元,比2023年增加189.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将财政预算投资评审经费由2023年财政预算200万元2024年纳入本单位预算,2024年考试考务费及行业建设(提前下达)6万元比去年减少4万元,基层财政干部培训(提前下达)12万元比去年减少2万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经费减少2万元,全区会计报表票证、两会村料印刷经费减少3万元,全区财政管理执行一体化运维减少7.3万元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全区财政管理执行一体化运行、全区综合业务培训、财政监督管理、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等10个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武隆区财政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 16.2 万元,比2023年减少1.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6万元,比2023年减少 0.1 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政府因公出国(境)的工作安排减少;公务接待费 3.6 万元,比2023年减少 0.1 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3年减少 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每年4万元标准预算,2台公务用车共计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13.86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公用经费由20233万元每人调减到2.8万元每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0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20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0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项目10个,金额389.2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 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0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傅小明联系方式:(傅小明,电话:77705325

附表1:部门预算审议表(财政局汇总).xlsx

附表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财政局汇总).xlsx

附表3:项目绩效目标表(财政局汇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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