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拟订全区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乡镇财政工作。
3、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4、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和其他重大财政事项;负责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负责审核批复部门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预决算公开,指导部门(乡镇)预决算公开;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负责罚没财物管理。
5、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区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6、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7、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制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组织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汇总编制全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8、指导和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财务。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
9、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公共支出、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分配、管理各种专项资金;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10、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负责审核和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全区会计从业资格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代理记帐工作;指导基层会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财务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设1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法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政府采购办、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基层财政科、社会保障科、企业财务科、会计管理科、财政监督科、金融科。机关党组织按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行政机关34名:核定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5名。
2、事业66名:参照公务法管理人员54名、财政补助人员12名。
3、离休:离休人员1名。
4、遗嘱:遗嘱人员8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44万元、项目性支出185万元。
2、政府采购安排情况。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事项。
3、“三公”经费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9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二)预算增减变化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7.44万元,较上年1576.04万元增加121.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512.44万元,较上年1023.04万元增加489.4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定额公用体系调整、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提高。
2、项目支出185万元,较上年553万元减少368万元,其原因是取消了财政预算改革业务、财政监察(全区财政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财政业务培训以及财政财务管理网络运行维护费、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缴管理系统平台建设费、支付中心运行维护及票据印制经费等专项业务的预算经费。
3、“三公”经费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9万元,较上年53万元减少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2万元,较上年13万元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较上年40万元减少13万元。下降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改革和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
三、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性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拨款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二O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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