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尚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材料收悉。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98号)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重庆尚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记账机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为周尚江;
三、代理记账机构的办公场所: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东路100号3栋2单元27—3,联系人:周尚江,联系电话:18*******18;
四、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范围: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五、代理记账许可证编号DLJZ50023220200001号。
此复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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