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等相关规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并公布了《重庆市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2020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渝财公告〔2020〕35号,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转发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市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乱收费。
二、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目录清单》的政策解释,联系电话:77705509(区财政局)、77728376(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收费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重庆市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重庆市2020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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