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武隆区各预算单位
地 址:武隆区
二、基本情况
一、检查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9号)要求,开展了武隆区2023年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
我局以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采购结果公告信息为准,通过自查以及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抽取28家预算单位(其中区级单位15家、二级单位9家、街道和乡镇4家),共对39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了整治损害政府营商环境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项目中,货物类17个,工程类4个,服务类18个;公开招标项目22个,邀请招标项目2个,竞争性谈判项目2个,竞争性磋商项目6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1个,询价项目6个。
二、检查问题情况
一是在合同签订、公告和备案超期方面,8家预算单位、8个采购项目未在中标(成交)通知发出之日起2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家预算单位、29个采购项目未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备案,1家预算单位未对合同公示。二是在合同支付不及时方面,1家预算单位的1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启动支付流程以及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三是在额外增加供应商负担方面,2家预算单位、2个服务类项目按合同金额3%收取质保金。四是在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方面,除21家预算单位29个项目未对预留份额公示外,未发现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行为。五是在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未发现此方面问题。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三、整改情况
一是按时完成合同签订和备案。 在合同签订方面,对超期未签订合同的单位,责令其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得以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签订。在合同备案方面,对没有按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备案的单位,责令其尽快完成备案,并在以后的采购活动中按规定及时完成合同备案。二是及时进行合同支付。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及时进行支付的单位,已责令整改。三是避免额外增加供应商负担。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收取质保金行为的单位,已责令整改,并要求在以后的采购活动中严格按规定执行。四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单位责令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针对上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