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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745311399N/2020-00910 [ 发文字号 ] 武隆城管发〔2020〕43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宣传部重庆市武隆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宣传

重庆市武隆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通知

凤山街道、芙蓉街道办事处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渝发改资环〔2020162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通知》(渝城管局202058号)关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要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委宣传部、文明办制定了《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要求,按照我工作部署,现就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以绿色社区建设为载体,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原则,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引导市民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养成爱护环境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助推我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二)工作目标。创建对象凤山街道、芙蓉街道内社区。具体目标为:各街道每年创建成功的绿色社区要占辖区内社区总数的20%以上,到2022年要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地目标。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区城管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委宣传部、凤山街道办事处、芙蓉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巷口社区、中山社区、油坊社区、龙湖社区、梓潼社区、复兴社区、红豆社区、芙蓉东路社区、芙蓉中路社区、芙蓉西路社区、南溪社区主任,区城管局执法支队、环卫所、市政设施科、绿化所、路灯所、市容科负责人为成员的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内容

(一)开展绿色教育。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发动居民广泛参与。建立绿色环境教育和培训制度,采取微讲座等居民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综合利用社区宣传栏等阵地设施,及时发布环境信息、张贴环保公约和居民自律守则;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垃圾分类等志愿服务活动,倡导社区居民创建绿色社区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利用“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居民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涵养市民绿色生活意识;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居民对环境认知度和参与度,培养居民环境责任意识。

(二)加强绿色管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理念贯穿社区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居民参与办法。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制度,促进社区节能节水、绿化环卫、垃圾分类、设施维护等工作有序推进。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平台,整合社区安保、公共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监测等数据信息。组织社区绿色志愿者队伍开展常态化监督活动,推动社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高绿色社区建设水平。

(三)打造绿色环境。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完善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营造社区宜居环境,优化停车管理,规范管线设置,加强噪声治理,合理布局建设公共绿地,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和健身设施。有效实施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齐全、功能完善,标志标识规范。科学规范管护社区环境,社区绿地率不低于30%,至少有1个面积不低于800㎡中心游园或公共绿化场所,园林绿化花木繁荣、景观优美、整洁卫生、设施完好、安全有序。社区内无乱停乱放、乱摆摊设点、违法搭建、乱贴乱画、乱牵乱挂、占绿毁绿、露天焚烧等破坏环境行为。

(四)倡导绿色生活。鼓励居民减少一次性及不可降解生活用品使用,主动使用清洁能源,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投放准确率分别达到95%90%80%,形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行为习惯和文明风尚。社区内不销售、不食用列入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不使用野生动物制品。

、组织实施

(一)创建周期。

绿色社区以一年为周期开展创建和评审。原则上,每年的第一季度为申报阶段,第二、三季度为创建阶段,第四季度为验收阶段。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前进行验收。

(二)评审与命名。

1. 申报和初评。自评基本达到《绿色社区评估验收标准(试行)》社区,经街道办同意后向武隆区城市管理局提出创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提出推荐意见,报市城市管理局。

推荐材料应包括:绿色社区创建申报表、创建工作计划和方案、《绿色社区评估验收标准(试行)》自评表及支撑资料等。

2. 评估和验收。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开展资料审查和现场评估,原则上评估得分超过90分,视为达到绿色社区标准,可以予以命名。

3. 命名。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根据验收情况联合进行命名和通报。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将绿色社区创建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绿色社区创建。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垃圾分类、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创建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工地建筑围挡、户外LED等载体广泛刊播绿色社区建设公益广告,通过微信、手机APP、院坝会、社区小喇叭等手段推广绿色生活理念,引导开展垃圾分类,推动环保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头脑。

(三)坚持常态长效,做好信息报送。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将绿色社区创建纳入文明城区创建范围,优先推荐参评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道德典型。绿色社区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及时推广总结经验和典型做法,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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