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重 庆 市 武 隆 区 财 政 局 |
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渝发改投资﹝2024﹞1237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5年提前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计划下达
(一)支持范围。主要投向欠发达地区,并向原深度贫困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以及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地区倾斜。
(二)受益对象。包括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赈济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三)建设领域。包括《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明确的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其中,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通乡通村道路、巷道和入户路硬化,农村漫水路、漫水桥、小型桥涵修建,护坡护坝、山坪塘(蓄水池)、排灌沟渠和小型堤防修复,土地整理、田间道路改造等,对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予以倾斜支持。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小型蔬菜大棚、畜禽圈舍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农牧业产业园区、农场和林场林区内的土地整理、水利灌溉和生产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等。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等资产,也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三、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项目业主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市发展改革委将每月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监测情况将作为后续安排资金计划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目标
支持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比例高于30%的基础上,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业主单位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其他有关要求
要进一步坚守以工代赈政策初心,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要推动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并联推进,加快做好项目清场等工作,确保项目能够在2024年11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在四季度开始形成实物工作量。要在推进项目迅速开工的同时,结合此前对务工群众摸底等工作基础,抓紧明确参与工程建设的当地群众,特别是要优先吸纳带动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按月通过“一卡通”将劳务报酬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适时对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要对提前批以工代赈项目按周开展线下调度,重点聚焦项目开工进度、吸纳群众务工人数、发放劳务报酬规模等实施效果开展调度监测。要组织开展实地调研,现场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对于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慢、11月份无法开工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将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逐个项目推进。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将开展约谈,采取通报、暂停或缩减年度投资等方式予以约束惩戒。
附件:1.武隆区2025年提前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武隆区2025年提前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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