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市医保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医保办〔2023〕6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飞检结果后续处理及问题整改工作,强化飞检震慑,经研究决定,对我区飞检结果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度,第十飞检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被检单位为:重庆市武隆区白马中心卫生院、重庆武隆福康医院、重庆市武隆区培生方玉药房。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飞检组对上述三家医药机构及我局所属医保中心开展了现场核查。
二、检查结果反馈
经过检查组现场核查,并与被检机构充分交换意见后确认,重庆市武隆区培生方玉药房未发现违规问题,重庆市武隆区白马中心卫生院、重庆武隆福康医院存在以下违规情况。
重庆武隆福康医院 | ||||
序号 |
问题类别 |
问题类别 |
问题项目 |
问题情形 |
1 |
一般违规问题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
磁疗 |
超仪器说明书禁忌症使用 |
2 |
一般违规问题 |
串换诊疗项目 |
隔物灸法(隔姜灸) |
现场查看实际做的是艾箱灸,计费为隔物灸法(隔姜灸),扣除差价。 |
3 |
一般违规问题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XJ01DCT070B001080100553) |
预防感染使用,违反诊疗规范超疗程使用。 |
4 |
一般违规问题 |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医保基金结算 |
注射用重组人脑利钠肽 |
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用于规范治疗效果不佳的急性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短期治疗,单次住院支付不超过3天。扣除单次住院支付超过3天的费用。 |
5 |
一般违规问题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
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Anti-HIV)(定量分析加收) |
打包计费,无检查指征。 |
6 |
一般违规问题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
HIV-P24抗原测定 |
打包计费,无检查指征。 |
7 |
一般违规问题 |
重复收费 |
住院诊查费(二级医院) |
大于住院天数 |
8 |
一般违规问题 |
重复收费 |
Ⅰ级护理 |
大于住院天数 |
9 |
一般违规问题 |
重复收费 |
Ⅱ级护理 |
大于住院天数 |
10 |
一般违规问题 |
重复收费 |
普通病房床位费(二级医院) |
大于住院天数 |
重庆市武隆区白马中心卫生院 | ||||
序号 |
问题类别 |
问题类别 |
问题项目 |
问题情形 |
1 |
一般违规问题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
阴道灌洗上药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扣除异常子宫出血、分娩、子宫脱垂等患者该项费用。 |
2 |
一般违规问题 |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医保基金结算 |
术后镇痛 |
该项目限四级手术,扣除超医保限制报销费用 |
3 |
一般违规问题 |
串换诊疗项目 |
动静脉置管护理、动静脉置管护理(儿科加收) |
现场查看,实际开展的是留置针护理 |
4 |
一般违规问题 |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衣原体检查 |
将实际诊疗项目2504030肺炎衣原体抗体检测 (自费)”对码为“002505010310000250501031衣原体检查收费并上传医保系统进行报销。 |
5 |
一般违规问题 |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支原体检查 |
将实际诊疗项目“250403050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自费)”对码为 |
6 |
严重骗保问题 |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
尿酸碱度测定(血浆酸碱度测定) |
现场查看,检查报告单上无尿酸碱度测定(血浆酸碱度测定)结果,实际未开展该项检查。 |
7 |
一般违规问题 |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
血清间接胆红素测定 |
现场查看,实际未开展该项检查,其结果为总胆红素与直接胆红素相减计算得出。 |
8 |
一般违规问题 |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脂肪乳注射液(C14-24)、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 |
该药品需经营养风险筛查,明确具有营养风险,且不能经饮食或使用“肠内营养剂”补充足够营养的重症住院患者方予支付。扣除违规使用并上传医保系统报销的费用。 |
9 |
一般违规问题 |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天麻素注射液 |
该药品限无法口服的血管神经性头痛或眩晕症患者,支付不超过14天。扣除违规使用并上传医保系统报销的费用。 |
10 |
一般违规问题 |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血塞通注射液 |
该药品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中风偏瘫或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的患者。扣除违规使用并上传医保系统报销的费用。 |
11 |
一般违规问题 |
串换诊疗项目 |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兴奋试验 |
现场查看,实际做的是早孕试纸检测,计费为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兴奋试验并上传医保系统进行报销。 |
12 |
一般违规问题 |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 |
现场查看,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进销存记录,该药品出库数量小于医保报销数量 |
三、飞检结果处理
按照(渝医保办〔2023〕62号)文件要求,根据第十飞检组移交的检查结果,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后续处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两家医疗机构的飞检结果作出如下处理:
责令重庆市武隆区白马中心卫生院退回违规医保基金35574.69元,处罚金37412.34元,限期整改,在区内两定医药机构平台上给予通报。
责令重庆武隆福康医院退回违规医保基金311220.65元,处罚金311220.65元,限期整改,在区内两定医药机构平台上给予通报。
四、工作要求
请各两定医药机构高度重视,以案为鉴,吸取教训,对
照检查,全面开展自查整改。为此,就自查整改作如下要求:
(一)各两定医药机构要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自查整改领导机构,组织开展好全面自查整改工作。
(二)对照上述项目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彻底开展清理自查,并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自查报告(附明细)报基金监管科。本次自查出来的问题,只追回违规本金,不处罚款(违约金)。
(三)凡是在这次自查不力、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单位,我们将作为“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联系人:李江,联系电话:77726032)
重庆市武隆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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