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部分CNG车用气瓶使用登记的公告
日期: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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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九十五、《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二十三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3.7的规定,重庆市智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中部分CNG车用气瓶已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我局拟注销部分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设计使用年限的CNG车用气瓶使用登记,现对拟注销CNG车用气瓶情况予以告。

件:拟注销CNG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情况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

20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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